为深化银医合作,推进“智慧医院”建设,提升患者就医缴费结算体验和医院资金管理效率,我院拟通过公开遴选(竞争性方式)选择确定一家银行作为银医合作项目合作银行。
为保证本次银医项目遴选过程依法合规、公正透明、科学合理、安全优先,最大化保障我院资金管理业务的效率和质量,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完善财政性资金存放管理机制进一步激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财规〔2025〕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我院拟将基本存款账户、财政预算一体化支付业务及薪酬代发业务转由签约银行承接,上述业务由一家银行统一承接;签约银行负责提供资金,支持我院开展信息化建设。(账户及业务情况请咨询我院财务科)
本项目遴选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参选银行进行评分,总得分最高者确定为签约银行(评分指标及权重详见附件)。若最终总得分相同,投入金额较高的参选银行中选;投入金额仍相同的,由评审组集体研究确定。遴选结果按规定公示;中选银行放弃签约的,按得分排序依次顺延。如经评审组充分讨论综合评估后,认为各参选银行均不适合,可宣告本次遴选失败。若本次报名参选银行数量低于3家,我院将择期重新公开遴选。我院具有本项目遴选事项最终解释权和决定权。本项目遴选不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一)报名时间: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10月9日17:00止,过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文件递交地点:南昌市第一医院采购科805办公室。
(三)联系人:胡皓;联系电话:19970063036。
(四)报名文件内容及要求(按以下顺序排列):
(1)银行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2)南昌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证明材料。
(3)近5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函。
(4)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需现场提供原件核对)
(5)2023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参选银行承接过与南昌市地区公立三甲医院的银医合作项目(提供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材料,至少一个项目)。
(6)银医合作报价不低于1000万元的承诺函。
(7)参选银行须由其省分行或同等级别机构授权参与本次遴选,同一家银行仅允许一家机构报名(提供有效授权书)。
参选银行必须完全满足上述报名资质所有要求,方可进入评审打分环节。任何一项资质要求不满足,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再进行评分。参选银行在评审会议上进行不超5分钟的陈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银行基本情况:最近一年度(2025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质量指标、运营能力指标;与南昌市地区公立三甲医院合作情况介绍、提供医院服务的网点情况介绍等。
(二)服务方案介绍:包括为我院提供的服务保障措施、服务团队介绍、国库集中支付及薪酬代发服务介绍、金融服务承诺等。
(三)银医合作及信息化建设支持实施方案介绍:包括银医合作项目及智慧财务等相关信息化建设投入金额、投入时间、具体实施路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投入具体要求,投入项目主要流程、从医院提交项目需求到采购合同签订所需时长)等。
(四)利率水平介绍:包括协定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水平。
(五)银行方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内容。
(一)合作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五年。
(二)银行投入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三)投入进度:签约后第一年(12个月)内投入不低于协议投入金额的40%,签约后三年内累计投入不低于协议投入金额的70%。
(一)遴选时间:另行通知。
(二)遴选文件递交时间:遴选当天带至现场,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单位资质进行综合审查,通过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遴选。
(三)遴选文件内容及要求(按以下顺序排列):
(1)参加遴选申请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参选银行已认真阅读公告各项内容,同意认真履行各项要求,现申请参加遴选。
(2)省分行或同等级别机构出具的有效授权书(需加盖省分行或同等级别机构公章),并附授权主体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授权书中需明确具体的被授权分支机构和中选后基本户开户网点。
(3)银医合作投入方案及投入承诺书(需加盖省分行或同等级别机构公章)。内容包括投入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低于1000万元作无效响应处理)、第一年投入比例(不低于协议投入总额的40%)、前三年投入比例(不低于协议投入总额的70%)等。
(4)2023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参选银行与南昌市地区公立三甲医院的银医合作项目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材料;单家医院同一期间仅认定1个项目)。
(5)银行基本面材料。最近一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此外,资本充足率、资产利润率、净稳定资金比例、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等指标需单独列示并加盖公章。
(6)遴选评分表(详见附件)所需的其他各类证明材料、承诺函等,均须加盖银行公章。凡未按要求提交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对应评分项目不予计分,且事后不予补交。
(7)南昌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证明材料。
(8)银行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9)近5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函。
(10)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需现场提供原件核对)。
(11)参选银行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参选银行提交的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遴选过程中任何阶段一经发现材料虚假,我院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参选银行应提交遴选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每份文件须在封面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必须一致。遴选文件正、副本均须使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封面须由参选银行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银行公章。
上述全部遴选资料需用信封封存,加盖骑缝章后方可递交。
有关评审会议的时间、地点及有关具体要求,将事先通知各参选银行。
在本次遴选过程中,我院及银行方对所获得的对方信息、资料、财务数据、商业秘密等,均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由此违约造成的损失,违约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南昌市第一医院